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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之走无常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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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为这样,飞虎不得不被转移离开原来的军犬基地,因为它太凶了,其他的军犬有它在,都不敢吃食,一个个尾巴都夹得死紧,更不用说训练了。

当时也是恰好,二猛跟当时的大队长,现在的严副军长想要去军犬基地借一只军犬帮着做一个挺棘手的任务,结果,听说了飞虎的情况,当即大喜,至此,这飞虎就落户j市这边儿的军区,平常就是二猛照顾着。

不过,大家都没有把飞虎当一只普通的狗,对于这里的人来说,飞虎就是他们的战友,是他们的兄弟,平常不管谁有点儿好吃的都忘不了飞虎。

三年前,执行一个任务的时候,飞虎追击敌人都已经穿过边境线了,我们的士兵着急却没有办法跟过去,大家都觉得飞虎这次怕是完了。

毕竟,飞虎再厉害,它终究还是一只狗,它聪明,但绝对没有人类的狡猾,大家只能趴在边界线那里,默默地祈祷飞虎能平安回来,至于抓捕逃出去的敌特,这个想都不用想。

结果,谁也没想到,五天后,飞虎不仅回来了,并且把那两个跑出去的敌特给伤痕累累的拖回来了,还拐带了一个漂亮的狼族公主回来做媳妇儿。

为啥知道这个是狼族的公主,因为那两个敌特就是被狼群给拖拽过来的,领头的头狼跟飞虎媳妇儿长得特别像,是北方地区特别少见的金红色皮毛的鬃狼。

鬃狼是南美最大的犬科动物,同时也是一种珍稀的犬科动物,与红狐极为相似,一不留神便会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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